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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擅自经营信件寄递业务

国家邮政局新闻发言人指出
2000-12-12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陆彩荣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陆彩荣)针对互联网上登载的《第一家美国邮政公司POSTNET登陆上海滩》的新闻,国家邮政局新闻发言人近日指出,我国对信函寄递业务实行专营,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寄递业务。

这位发言人指出,POSTNET只是美国内华达州一家提供邮政、通讯和商务服务的特许经营商,并不是美国的邮政公司。关于“POSTNET在上海设立样板间时得到了上海邮政的大力支持”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。

经查,这家公司开办的所谓信箱租赁业务,实质上是变相经营信件及具有信件性质物品的寄递业务,这是我国法律所不容许的。该公司是一家店铺,公司注册名称为“上海宝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”,但从其店面标识、人员衣着、业务宣传单上,看到的却是醒目的POSTNET字样,而宝驿两字非常小,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这里与邮政有关,甚至是经营邮政业务的一个网点,而且还在公司业务宣传牌上,用英文写着承办“CHINESEPOSTEMS”业务,中文注释也写着“全球特快专递”,广告单上甚至写着“收取平信、挂号信、包裹单、报刊、EMS快件”等字样。

国家邮政局新闻发言人就此指出,信函寄递业务的专营,关系国家主权,关系国家信息安全,关系保障公民的通信权。依据我国现行的《邮政法》及其《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未经国家邮政局有关部门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寄递业务。宝驿公司不能承办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物品的寄递业务,也不能使用EMS邮政专用标识,开办的其他寄递业务也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。

据了解,上海市邮政局已经向这家公司提出了整改意见和相应的处理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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